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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祸后,伤残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

发布时间:2020-04-29 点击量:5369

据报道,近日,一男子张某大闹医院后声称自己有精神病,警方将其带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,结果是“无可认定的精神病性症状”。目前,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据了解,当日,张某不小心被门夹到手指,血流不止,随即张某到医院就诊。因防疫期间,在医院门诊入口处,医护人员要求张某扫码登记信息并测量体温,但却一直出现扫码失败的情况,脾气暴躁的张某硬要往里闯,随即与医院安保人员发生冲突。

警方把闹事的张某带回询问,他理直气壮地回答,“我有精神病!”当警察告知“是否为精神病要做法医精神病鉴定”时,张某又说自己没去做过鉴定,但坚称自己有精神病。

随后,警方将张某带到司法鉴定机构做精神鉴定,鉴定结果是“无可认定的精神病性症状”,这就说明,在医院闹事时,他有完全的治安责任能力。目前,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
警方表示,目前国内对精神疾病的鉴定非常健全、权威,不可能让任何一个精神正常的人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处罚。

其实法医精神病鉴定在生活中有很多用处:


一、事故引起的外伤性精神障碍损伤程度鉴定


1. 交通事故导致的器质性精神障碍;

2. 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,例:一氧化碳中毒、非成瘾药物所致精神障碍。

二、民事行为能力鉴定


1. 阿尔茨海默病(俗称老年痴呆)、脑出血后遗症、脑外伤后遗症。


2. 卖房、签订合同、立遗嘱人、遗嘱继承人、诉讼等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无民事行为,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合同、遗嘱无效。经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无民事或限制行为能力,可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的职责。


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与医院的精神病评估是不同的,评定的标准、方法不同,法律效力也不同,民事行为能力鉴定(鉴定机构进行鉴定)具有法律效力,精神病评估(医院进行评估)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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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残鉴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?

1、务必真实反映被鉴定人的真实情况;


2、被鉴定人住院期间应尽量保存好所有的病例资料及影像;


3、当事各方在鉴定过程中,应该做到尊重客观事实、积极配合,不能做出有影响最终鉴定结果的行为,导致最终鉴定结果失准。